积极宣传 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
日期:2022-12-20 11:07:16 发布人:人事劳资处 浏览量:98
今年4月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明确了推动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的相关意见,启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政策实施。为加快推进个人养老金业务落地,学院人事处根据省公司统一工作安排,于12月上旬联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为学院员工进行了个人养老金业务宣传,使广大员工了解个人养老金制度可以作为“补充”养老,而基本养老保险是保的“基本”,二者并不冲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养老金有省税、省费、长期投资获利三大特点好处,且个人养老金封闭积累,风险可控、利率有保障。
通过这次宣传并对意向的员工开立了个人养老金账户,极大地方便员工缴存个人养老金,也有效保护了员工的切身利益,宣传活动受到员工的认可一致好评。
来源:(人事劳资处)
撰稿:赵海明
编辑:滕芳
审核:何先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