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4]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现将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程序
1、网上申报。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各类教师资格申请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别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红底彩色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双面打印)。
申报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6日
2、现场确认。由学院统一组织到省教育厅进行。
二、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岗前培训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个人填写前一部分个人情况,测评情况由学科测评专家组填写);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
5、《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个人领取,到市级以上医院开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除以上表格中所需粘贴照片外,个人还需另外交1张1寸和1张2寸红底彩色照片。
7、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及说明
1、人事劳资处对个人提供的材料、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初审。
2、申请认定的管理岗位人员统一由学科测评专家组进行面试及试讲。
3、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由学院代收并统一上交省教育厅。
4、表格下载请登录学院人事劳资处网页的“下载专区”栏目。
5、申请认定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请各部门综合员将本部门申请人员的信息填入《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中(见附件),于4月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rs@csctc.net邮箱。
联系人:文志
电 话: 85202924
人事劳资处
2014年3月31日
- 上一篇:[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3年度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