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3]35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主要在普通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及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选拔工作流程:
1、各部门根据教育厅湘教通[2013]355文件精神推荐候选人名单,在8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个人基本情况报人事劳资处。
2、人事劳资处汇总候选名单并附推荐材料报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教学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评审推荐2人。
3、学院人事劳资处将拟推荐培养对象的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人事劳资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