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30 17:00:06  发布人:人事劳资处  浏览量:892

各部门:

根据湘教职改领字〔2020〕111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今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为实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质量与贡献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结合我省高等学校的实际,将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双师双能型三种类型,根据岗位特点,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与业绩提出不同的分类发展要求。

二、流程要求及说明

1、请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2020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于2020年11月20日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到人事劳资处文老师处,所有材料均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两张一寸相片(此两张相片不包含贴在评审材料中的相片)。(电子邮箱12988080@qq.com,联系电话:85202924,13337310721)。

2、所有文件、材料要求和表格均可到学院教工群文件、学院官网人事公告栏及OA今日要览下载(只要下载一个压缩文件即可)。

3、本次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申报人员所在教学部门)初审,高校人事部门进行形式审查,高校职改部门资格复核,高评委会资格复审。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由申报者本人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由初审部门两名同志签字盖章,人事劳资处只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4、所有需签字盖章的材料在上交前由申报者本人找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按文件规定,送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提交后不得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三、资格审查材料种类及要求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学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所规定的学历;(2)国外留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3)职称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分支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教师除外),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规定的十三个一级学科门类,同一一级学科内的专业为相近专业,申报人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申报职称的分支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一般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

3.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5.资历、学历破格者,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6. 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主要材料种类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表样。(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

4.外语成绩单。

5.计算机成绩单。

6.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7.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奖励证书需附文件通报的第1页和相关页,各1份)。

8.《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见表1)和1学年的原始课表(各1份),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

9.任现职以来为本(专)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需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

10.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著作(含教材、译著)、课题、研究项目或奖励、工艺、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材料。

(1)论文要求: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规定。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2)代表作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实验技术系列)的参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2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统编或主编教材)1部作为本人参评的代表作。申报中级职称(含实验师)的参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1篇作为代表作,同时提交教育教学总结1篇。申报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人员还须提交实验报告1份。代表作提交原件,在代表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醒目的标签标明“代表作1”、“代表作2”。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提供出版本人论文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通过单位核准盖章。

11.申报外语、音乐专业中级职称者,须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音像视频光碟或U盘,申报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者,须提供本人专业水平的代表作。

12.“双师型”素质教师的佐证材料(具备“双师型”素质的教师,必须进行了本专业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双师型”方可进行量化加分)。

“双师型”素质的条件:有5年及以上在企业或工程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或持有本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对学生进行本专业中级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能力,参加培训的学生考工通过率较高;或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并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或曾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或曾主持(或主要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13.担任班主任、学生思想教育、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14.《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用A3纸打印,见表2)。

15.《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见表3)。

16.其他材料。

五、材料整理及要求

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5. 送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

6. 参评人员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须装订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2)《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

(3)专著、论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

(4)原始教案;

(5)《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6)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须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须装订的材料外,为方便专家审阅,评审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评审材料之三(科研成果及业绩)”四类分别归类,资格审查材料装订成一册,评审材料之一、之二、之三装订成一册,并用各类材料目录间隔开。不属装订的材料亦按四类分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分类装订材料清单见表4-7)。

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相应粘贴“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目录”、“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目录”、“评审材料之三(科研成果及业绩)目录”作为送审材料袋封面。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为防止材料袋在转移中破损,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

六、评审费用

按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规定执行,高级600元(评审费400元/人,面试答辩费200元/人),中级215元。请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交人事劳资处统一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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