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11-01 17:20:51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756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湘教通〔2016468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院今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种类及要求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1份),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无须提供教师资格证。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5.任现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聘任(劳动)合同》已验证的复印件(各1份)。

6.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已验证复印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1份)。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或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1份)。

8.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9.部队转业和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材料(部队转业人员提供转业相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10.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提供近五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称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12.《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用A3纸打印,1份)。

1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原件(1份)。

14.特殊要求

二、评审主要材料种类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4纸张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第14“单位推荐意见”中的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系部如实、详尽填写,并在最后请注明“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XX 专业XX职务”。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1份)。

3.个人述职报告(1份)。述职报告要求打印,其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结尾签名不能打印,需亲笔署名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奖励证书需附文件通报的第1页和相关页,各1份)。

5.《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和1学年的原始课表(各1份),其他与教学质量考核有关材料一套。

6.任现职以来一个学年(期)为本(专)科学生讲授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的需提交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各1份)。

7.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方面的佐证材料。如论文、著作(含教材、译著)、课题、研究项目或奖励、工艺、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材料。

1)论文要求: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发表论文应严格遵守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5〕98号)规定。

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2)代表作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高级实验师)的参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3篇或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含统编或主编教材)1部作为本人参评的代表作。申报中级职称(含实验师)的参评人员须指定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含教研教改论文)1篇作为代表作,同时提交教育教学总结1篇。申报高级实验师、实验师的人员还须提交实验报告1份。代表作提交原件,在代表作原件封面右上角,用醒目的标签标明“代表作1”、“代表作2” 和“代表作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提供出版本人论文期刊的封面、封底、目录和论文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通过单位核准盖章。

8.申报外语、音乐专业中级职称者,须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光碟,申报美术专业中级职称者,须提供本人专业水平的作品集。

9.双师型素质教师的佐证材料。

10.担任班主任、学生思想教育、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经历的佐证材料。

11.《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12.《参评人员论文、专著、科研课题等材料的真实性查询证明》(见表3)。按照湘人社发〔2016〕39号文,参评人员所有论文要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进行检索查重,或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查重。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或CSCD、CSSCI拓展库以上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发表的论文,均需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三、材料整理及要求

(一)材料填写及整理的基本要求

1.贴写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应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审查核实手续完备,需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印章。

4.复印材料须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审核人须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部门印章。

5.任现职以来在多个单位工作的,涉及在前单位任职期间的相关材料,需加盖前单位公章。

6.本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核一律在申报材料提交前完成。本次职称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申报者本人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由审核部门两名同志签字盖章,人事劳资处不再组织集中审核。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程序及方案》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职称评审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盖章、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7.送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

    8、所有需签字盖章的材料在上交前由申报者本人找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

    9、参评人员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二)材料整理及装订

送审材料要严格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1.不须装订的材料

(1)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

(3)《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

(4) 专著、论文、教材等代表作原件;

(5) 原始教案;

(6)《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

(7) 不适宜装订成册的材料。

2.须装订成册的材料

除上述不须装订的材料外,为方便专家审阅,评审材料按“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评审材料之三(科研成果及业绩)”四类分别归类,资格审查材料装订成一册,评审材料之一、之二、之三装订成一册,并用各类材料目录间隔开。不属装订的材料亦按四类分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分类装订材料清单见附件)。

(三)材料袋标识及规格要求

1.所有送审材料应装入送审材料袋内。材料袋的正面写明申报人姓名、所在(或送审)单位、申报何系列、何职称及何学科专业(其中申报艺术、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须注明到专业),并相应粘贴“资格审查材料目录”、“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目录”、“评审材料之二(教育教学)目录”、“评审材料之三(科研成果及业绩)目录”作为送审材料袋封面。材料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标明申报人姓名及所在(送审)单位。

2.送审材料最多不超过3袋,材料袋使用牛皮纸纸质袋。为防止材料袋在转移中破损,不可使用塑料袋和档案盒作为材料袋。

3.美术、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申报人员提交的作品应采取特别保护措施。

、流程要求及说明

1、请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2016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按照《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程序及方案》(中国电信实业湘学院2016年113号文)的要求所有申报材料于20161110-11日集中报送人事劳资处滕芳老师处,所有材料均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两张一寸相片(此两张相片不包含贴在评审材料中的相片)。(电子邮箱447852627@qq.com,联系电话:85202924,18608408442)。

2、所有文件、材料要求和表格均可到学院教工群文件、学院官网人事公告栏OA今日要览下载(只要下载一个压缩文件即可)。

3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按文件规定,送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提交后不得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评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420元、中级:230元)。请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交人事劳资处统一代收。

                                    人事劳资处

                                  2016年11月1日

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学科(专业分支):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份 数

是否

装订

页码

是否加

分项目

1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

1

不装订

2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1

装订

3

教师资格证已验证的复印件

1

装订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已验证的复印件

1

装订

5

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1

装订

6

任现职《聘任(劳动)合同》或《聘任书》已验证的复印件

各1

装订

7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

1

装订

8

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1

装订

9

继续教育证明原件

1

装订

10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已验证的复印件。

1

装订

11

《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表》原件

1

装订

12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原件

1

装订

13

证明其属于留学回国、军转、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材料(仅限上述申报人员提供)

1

装订

14

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15

特殊要求

注:不要求装订的材料依类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根据湘教发〔2014〕58号文件,本人如认为是加分项目,请在“是否加分项目”栏填写“是”。

评审材料之一(师德师风)目录

学科(专业分支):

序号

材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

装订

页码

是否加

分项目

1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

2

不装订

2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1

装订

3

个人述职报告

1

装订

4

师德师风的奖励证书等已验证的复印件

各1

装订

注:不要求装订的材料依类别放入相应送审材料袋内;根据湘教发〔2014〕58号文件,本人如认为是加分项目,请在“是否加分项目”栏填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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