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12-26 11:54:14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773

 

各处(室)、系(部):

    根据湘教发〔20145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现就我院今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要求及说明

1、请符合申报条件申请参加2014年高教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者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516集中报送人事劳资处人事台文老师处,所有材料均由本人整理、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和两张一寸相片(此两张相片不包含贴在评审材料中的相片)。(电子邮箱rs@csctc.net,联系电话:8520292413337310721)。

2、参评人员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文件、材料要求和表格均可到学院教工群共享及人事劳资处网站中“表格下载”栏下载(只要下载一个压缩文件即可)。

4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按文件规定,送审材料须一次性全部提交,提交后不得补充、更换送审材料。

二、有关事项说明:

1、湖南省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放入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第一页及材料目录第一项;

2、请将继续教育培训的证书原件和填写好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交人事劳资处;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要求:

1)、申报高级职务的近五(20092013)年的考核表每年1份;

2)、申报中级职务的近四年(20102013)的考核表每年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4“单位推荐意见”中的基层单位意见由所在系部如实、详尽填写,并在最后请注明“经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该同志申报高校教师系列XX 专业XX职务”。

    5、述职报告要求打印,其内容应包含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与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结尾签名不能打印,需亲笔署名

    6、送审的专著或论文请自行标明代表作品(请注明在作品的右上角,无法在作品封面上书写的请用纸质标签粘贴,并注明“代表作品”);

    7、教案:提供一个学年(或学期)所任教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

8、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中的证明人要在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名。所有需签字盖章的材料由申报者本人找相关部门负责人完成。

三、评审费用: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3]7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420元、中级:230元)。请在201516日报送评审材料时交人事劳资处统一代收。

                                           人事劳资处

                                           2014-12-25

附件: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分支专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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